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学生社团 年审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刘亭亭   审核人: 杨秀丽   文章来源: 团委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2-10-06

各业务指导单位、学生社团:

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校学生社团的基本情况,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工作,健全和完善学生社团运行机制,促进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发展,根据《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(盐工委办[2020]10号),为进一步做好2022-2023学年学生社团年审、注册登记工作,现将本年度学生社团年审、注册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面向对象

(一)年审对象

已经注册成立并纳入统一管理的社团。

(二)注册登记对象

已注册成立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学生社团及拟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。

二、办理时间

(一)年审工作时间

2022106-20221014日。

(二)注册登记时间

2022106-20221014日。

三、工作内容

(一)注册登记内容

申请成立学生社团,须具备以下条件:

1.20名及以上(其中3-5名为社团发起人)学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,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,入学以来无积欠学分,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,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;

2.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,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,准确反映其特征,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。

3.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。

4.有明确的指导教师。

5.有规范的社团章程,包括:社团组织名称、类别、宗旨、成员资格、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,组织管理制度、财务制度、负责人产生程序、社团章程修改程序、社团终止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。

(二)年审内容

在符合新成立学生社团必备条件的基础上,审核学生社团成员构成、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、2021-2022学年度工作总结、2021-2022学年社团获得的荣誉证明、社团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工作开展情况、有无违纪违规等情况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我校所有社团须在业务指导单位和老师的指导下参加年审工作,并提交《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年度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网站、新媒体平台、刊物备案表》(附件2)。

2.拟申请新成立的社团须按照《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进行自评,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注册登记,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议审核。

3.以上所有材料纸质文档于1015前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,电子材料于1014前发送至邮箱1933298808@qq.com(邮件主题为:学生社团名称+年审/注册),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注销。

4.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结果提交校团委核准后发布。凡年审结果“合格”的学生社团均可按期注册,以社团名义开展相关活动;年审结果“不合格”的学生社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整改或注销处理。

5.联系人:希望大道校区王元乐(18652518676,希望大道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4建军路校区王春福(17551611509 ,建军东路校区体知楼102)。



共青团盐城工学院委员会

2022106

 附件1: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2022-2023学年审批表.docx

 附件2: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网站、新媒体平台、刊物备案表.docx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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